电气防爆等级划分标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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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露寒|责任编辑|2024-03-12 08: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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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电气防爆等级的划分标准,首先介绍了防爆等级的定义,防爆电气设备的分类,以及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的划分方法,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等,有需要的朋友参考下。

一、防爆等级的定义

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是根据设备使用的类别、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温度组别、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型式来划分的。

防爆电气设备分为两类:I类为煤矿井下用电气设备,II为除矿井以外的场所使用的电气设备,依照最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或最小点燃电流(MICR)来区分,II类电器设备又分为:IIA、IIB、IIC 三个类别。

二、防爆区域区分

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爆炸性气体、可燃蒸汽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三个区域等级。

0级区域(简称0区):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1级区域(简称1区):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 2级区域(简称2区):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注:正常情况是指设备的正常起动、停止、正常运行和维修。 不正常情况是指有可能发生设备故障或误操作。

三、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

爆炸性粉尘和可燃纤维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二个区域等级。

10级区域(相当于国际标准的20区):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可能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11级区域(相当于国际标准的21、22区):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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