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运行检查要求
1、高频开关电源型充电装置要求稳流精度≤±0.5%,纹波系数≤±0.5%
2、阀控蓄电池在运行中电压偏差值±0.05,开路时最大最小电压差值0.03,放电终止电压1.80V。
3、阀控蓄电池组正常应以浮充电方式运行。浮充电压值应控制为N×(2.23-2.28)V,一般适合控制在N×2.25V(25℃)时,均衡充电电压宜控制为N×(2.30-2.35)V。
4、运行中的阀控蓄电池组主要监视蓄电池组的端电压值、浮充电流值、每只单体蓄电池的电压值、运行环境温度、蓄电池组及直流母线的对地电阻和绝缘状态。
5、阀控蓄电池的浮充电电压值应随环境温度变化而修正,其基准温度为25℃,修正值为±1℃时3mV,即当温度每升高1℃,单体电压为2V的阀控蓄电池浮充电电压值应降低3mV,反之应提高3mV。阀控蓄电池的运行温度宜保持在(5-30)℃,最高不应超过35℃。
6、在巡视中应检查蓄电池的单体电压值,连接片有无松动和腐蚀现象,壳体有无渗漏和变形,极柱与安全阀周围是否有酸雾溢出,绝缘电阻是否下降,蓄电池通风散热是否良好,温度是否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