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照明线路管配线敷设的9项要求,室内照明线路采用管配线时的具体要求,明管配线,钢管壁厚不应小于1.0mm,明管采用管卡固定,钢管管卡间的距离一般不大于2.5m等要求。
室内照明线路采用管配线时的具体要求:
1、明管配线,钢管壁厚不应小于1.0mm,装于潮湿、易腐蚀场所的明管,以及埋在混凝土内的暗管,钢管壁厚不应小于2.5mm,管壁应经过除锈和防腐处理。
2、采用硬塑料管配线时,明敷设管壁厚不应小于2mm;暗敷设管壁厚不应小于3mm。在易燃、易爆场所,明敷设时,禁止使用硬塑料管配线。
3、钢管或硬塑料管的管径选择,管内导线截面总和(包括绝缘层)不应超过管子有效面积的40%,最小管径不应小于13mm。
4、管子转角处的弯曲半径,一般不小于管子外径的6倍。敷设于混凝土内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子外径的10倍。管子的弯曲角度不应小于90°。
5、明管采用管卡固定,钢管管卡间的距离一般不大于2.5m,当管子外径大于50mm时,管卡间的距离可不大于3.5m。硬塑料管管卡间的距离,管径在20mm以下时为1m,管径在20~40mm时为1.5m,管径在40mm以上时为2m。
6、钢管与钢管之间或钢管与接线盒之间,一般采用丝扣连接。硬塑料管之间可采用套接或焊接。
7、采用钢管布线时,同一管路的导线必须穿在一根管内。不同电压的回路,禁止同管敷设,管内导线不得有接头。
8、采用钢管或硬塑料管配线,遇有下列情况时,均应加装中间分线盒或接线盒:
a.无转角时,在管线全长每30m处;
b.有一个转角时,在每20m处;
c.有两个转角时,在每12m处;
d.有三个转角时,在每8m处;
9、配线管与各种管道的最小平行、交叉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