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电动机额定功率的选择方法,负荷平稳的连续工作方式的机械,负荷变动的连续工作方式的机械,断续工作方式的机械,以及短时工作的机械,电动机额定功率的选择。
1、对负荷平稳的连续工作方式的机械,应按机械的轴功率选择。
当机械的转动惯量或起动时静阻转矩很大时,笼型电动机和同步电动机应按起动条件进行校验。
同步电动机还应进行牵入转矩的校验。
2、对负荷变动的连续工作方式的机械,一般应按等值电流或等值转矩法进行选择,并按允许过载转矩进行校验。
3、对断续工作方式的机械,其额定功率应按典型周期的等值负荷换算到标准载荷持续率的功率进行选择,并按允许过负荷转矩进行校验。
4、对短时工作的机械,应选用短时定额电动机,也可按允许过负荷转矩选用断续定额电动机。对断续工作方式的机械,当负荷持续率大于60%时,应选用连续定额电动机。
5、电动机使用地点的介质温度应符合电动机技术条件规定,温度(绝缘等级),当使用地点的海拔高度和介质温度与规定的工作条件不符时,电动机的功率应按技术条件的规定进行校正。
6、电动机额定功率的选择应根据机械类型和其重要程度,应有适当的储备系数(过负荷系数)。